藝術生命何以為繼?胡朝聖談創作機會拓展之可能
2015
02
05
文|朱貽安
創作新契機
想辦法跟外部連結、尋找更多資源、找到適合自己的生存之道,都是每個人必須去面對、學習的課題。

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看到國內外某雜誌或報紙對大學科系未來出路與就職狀況進行分析。往往在出路最差、平均失業率最高、工作薪資最低、畢業後從事與本科系無關行業比例等項目,我們都不難看到藝術相關系所榜上有名。產生這樣的結果科系特性是原因之一,觀察畢業後繼續留在純藝術創作領域發展的創作者,也確實不難發現「何以為繼」的困擾持續挑戰著每一世代。也因此,《國藝會線上誌》此期專訪了胡氏藝術負責人胡朝聖,從「公共藝術是否可成為拓展創作的機會?」到跨界合作,以及其對創作的影響等面向,分享他對視覺藝術家開創跨領域機會的觀察。

身為策展人,胡朝聖對策展人的未來性有許多思考,由此出發,回應其對藝術家處境的觀察。坦言對策展人的未來性感到悲觀,胡朝聖表示長期以來我們都可以觀察到在台灣,策展人若希望保持他對社會、當代藝術敏銳的觀察,並持續性地發表、做展覽策劃是相當困難的。整個循環不外乎老一輩的逐漸進入美術館或學校等體制,中青輩能繼續就繼續,無以為繼的也試著轉型,年輕一代很活躍,但他們受的訓練,試圖尋找的資源往往也還停留在既有的範疇(通常是國家補助),可以想像的是,接下來又會有一批年輕的策展人出現。於是常發現台灣策展人可能這輩子策過一、兩個展覽之後,就沒有其它機會了。「在這情況下我才在想,作為研究者、知識生產或是展覽創作者的策展人,若對這產業、這樣的生產活動抱持很大的熱情、希望以之作為人生很重要的區塊時,你勢必需要用各種不同的方式支撐它、延續它的可能性,藝術家也一樣。」 

種子計畫2:藝術在山左右地景裝置藝術展——科特.波希克(Kurt  Perschke)《紅球計畫》,2010。(胡氏藝術提供)

公家公共藝術案:看得到,吃得到?

藝術家以其純粹的創作作品,藉由收藏、買賣營生並非人類千年歷史的常態,而是十九、二十世紀才逐漸發展起來。相較於歐美蓬勃的藝術市場,台灣的市場除了規模小,一直以來接受台灣以外藝術家的收藏風氣就是主流。這之中當然有個人興趣、投資的想像、作品本身思考的侷限性等因素,以及畫廊本身的專業度、與國際連結的可能,甚至策展人、美術館、媒體自己本身的活躍度、積極度、國際能見度……都還有努力的空間。換言之,在整體大環境結構下,藝術家的處境確實艱難,而他們也終究要面臨市場的洗禮。

92年公共藝術條例通過後,公共藝術看似成為藝術家一個很重要的經濟收入來源,但胡朝聖認為,即便公共工程與公共藝術基金累積起來每年有上億的預算,他也不認為這是一條可以仰賴的道路。原因除了先天法令的限制,最主要的還有創作上的限制;使得在觀念、造型、材質上具有開創性的藝術家,因為種種限制與考量,反而阻礙了他們把藝術當作觀念表達的方法。首先是議題方面,公共藝術領域其實會儘量不去碰觸較具政治、宗教、性別、風土民情的議題。其次則是創作形式,寫實的作品往往會引來好似幽魂的民眾投訴。另一方面,興辦單位在購置與設置作品時,首先考慮的莫過於保固問題。對台灣目前發展蓬勃的新媒體藝術家而言,影音、電子設備先天的材質壽命限制,便會讓許多興辦單位怯步。即便保固原就是另一門專業,但在自身維護方便為前提的思考下,台灣公共藝術自然走向以銅雕、石材為主,以及抽象、現代主義式的造型概念。也因此除了某些特定媒材的藝術家外,設計師、景觀規劃師等也紛紛進入這領域爭取資源。此外,評審權力無限上綱,越位要求、指導創作者更改作品設計更是時有所聞。藝術家或許礙於現實壓力接受了公共藝術製作,但為了符合需求而發展成不同於其主要創作脈絡的另一套作品,於是往往公共藝術的創作對很多藝術家來說,竟成為不願意承認或羞於放上名字的作品。也因此胡朝聖認為,台灣藝術家若將公共藝術當作另一個作品發表渠道是有相當大限制的。

雖然公共藝術發展至今產生許多衍生問題,但相關法案催生後確實也帶動許多國內私人企業對於自身廠辦、企業總部、或建商在空間規劃時另一種想像。胡朝聖以其在民間執行的案例經驗來看,認為民間企業因為不會被相關法令制約,反而更為開放,因而為公共藝術的開放性、可能性增加了另外的管道。同時,因為對企業而言公共藝術創作為其私有資產,從希望具有獨特性的觀點來說,也更能尊重藝術家的創作,對一些藝術家來說,確實是市場經濟收入外另一個不錯的機會。

明日博物館:晴耕雨讀,林銓居行為—地景藝術展,2007。(胡氏藝術提供)

跨界合作 互相學習 尋找個人生存之道

2000年左右,汽車、珠寶、服飾等精品品牌,尤其是跨國奢侈品牌在搶攻新興市場、擴張品牌競爭力的全球化風潮下,為了讓品牌加分、再定位,跨界合作成為一股潮流。這股風潮也吹到了台灣,讓在地品牌開始願意跟藝術家合作。除了傳統產業,跟生活品味有關的建設公司、服裝品牌、club、民宿、咖啡廳等,都需要一些與藝術跨界合作的機會來增加品牌的附加價值。因此,胡朝聖認為,除了公共藝術,無論是平面設計、不同領域的跨界合作,或是與國際品牌在地企業合作,都成為藝術家維繫創作生命很重要的收入來源。胡朝聖以為,想辦法跟外部連結、尋找更多資源、找到適合自己的生存之道,都是每個人必須去面對、學習的課題。

觀察跨界合作成功的案例,胡朝聖說可以歸納幾個特質:第一,具有媒體曝光度,這是大家認識你最好的方式。其次,認識關鍵人物。我們確實無法要求每個人都善於社交、八面玲瓏,但成功的藝術家往往也具有不錯的人脈關係,他願意開放自己與不同的人交往、認識,讓自己在不同的狀態下被人看到、接觸到。如果在個性上確實不善交際,無論是策展公司、畫廊、經紀人甚或是身邊的伴侶,慎選下都可以是自己的經紀人,在形象與專業分工上也會比較清楚。最後,心胸開放,對跨界合作樂觀其成。不同於自身創作總是以自己為核心,跨界合作需要站在對方的角度看事情,既守住自己也完成別人,透過互惠來支持自己純粹創作的部分。 

台北世界設計大展——國際工業設計展。

把握心中那把尺 面對生活不可恥

藝術家必須去學習如何與人合作,因為這是一個讓你有機會開拓或學習的另一項外力元素。這是否就必然會影響到個人純粹創作的本質?胡朝聖並不認為。一方面創作的事情自己最了解,不與外界連結並不代表藝術品就好,與外界連結則就一定商業、作品不好,這之中不能這麼等號。創作永遠必須接受檢核,我們不應單純以是否與外界或「商業」結合來批評、打壓往某些方向生存的藝術家,而認為反之即崇高、純粹,作品好。另一方面,觀察國內外曾進行跨界合作的藝術家,姑且不論每個人對藝術的品味或認知不同,他們本身還是很成功,他們的藝術創作也還是具有強烈的個人特質,並不會因為合作就喪失。此外,企業、品牌當然要找具有特殊性、識別性的藝術家合作,對他們而言也是一種新的刺激與學習。「藝術家的強大能量常常是影響他人而不是被他人影響。」把握住自己創作的核心價值、元素,合作並非不可能。「我也常常跟企業說,你只要他做你要做的東西,那你乾脆自己做就好了,何必找藝術家?他們也會覺得我應該尊重藝術家、策展人專業上的思考與創造力。」

合作破局的原因很多,彼此基本價值與信仰無法跨越也時常發生,但都是學習的過程。「我們都在來來回回的過程中,找到自己比較舒服的一條路。」即便這與你原先設定的狀態很不一樣,但理想實踐就是要從最基本的地方開始,這是生活的現實。能真正進入市場做全職藝術家或是被畫廊代理的藝術家少之又少;走入學院看似與創作狀態很接近,但我們也看到許多藝術家進入學院後創作即面臨停滯。如果覺得創作對個人來說是生活、生命延續最重要的一個方法,想辦法維續火源、不斷燃燒,就算學校沒教,也是我們必須學習、面對的課題。「面對生活不可恥,作為360行之一,藝術家跟什麼人都一樣,就是面對與生活的搏鬥。如何面對?我認為這是藝術家必須去思考、很本能的問題。」胡朝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