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簡稱國藝會,成立於 1996 年,成立至今剛好滿 20 年,是台灣藝文界一個相當重要的民間補助機構。過去二十年來,台灣的文化藝術生態環境經歷了劇烈的變化,而國藝會以補助機構的角色,對於藝術生態的改變持續進行敏銳的觀察,提供常態性補助,以及針對新的潮流、新形態的發展而設計的不同類型專案補助,在專案補助中與視覺藝術直接相關的是 2004 年所推出的「視覺藝術策展專案」。之後,又於 2008 年推出針對新生代策展人的「策展人培力計劃」及 2012 年的「國際駐地研究與展覽交流計劃」等項目。這些補助計劃所針對的對象、補助的目的,及提供的補助資源皆不相同,但卻能扣緊台灣視覺藝術發展脈絡,對於台灣視覺藝術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站在「視覺藝術策展專案」運作十年的基準點上,國藝會對自身在台灣視覺藝術發展的浪潮中所扮演的角色、功能與影響力,重新深入探討。
國藝會的角色:資源平台
「國藝會是一個資源補助平台」國藝會獎助組洪意如總監說。定位為一個資源補助平台,是為了跟文化部的角色有所區別,台灣的藝文團體可以獲得補助的兩個最重要機構一個是文化部,另一個就是國藝會。但是相對於文化部在文化政策與國家整體發展方向的主導立場,國藝會的功能偏向於「資源整合」,也就是以媒介的角色,將政府與民間的補助資源,合理地挹注給藝術創作者及藝文團體。
「國藝會創造了一個平台來集結民間活力與資源,但是這個平台並不會去干預藝術發展,而是針對需求提供補助與支持,讓藝術家可以自主發展。」洪總監說,能夠將平台的角色扮演好,最重要的一個原則,在於遵守國藝會創立時所重視的「手臂距離原則」( Arm's length Priciple )。1手臂距離原則是西方重要的公共政策思想之一,廣泛地運用在政治、法律等層面,比如政府與媒體之間的關係,可以「手臂距離原則」來確保新聞自由。運用在藝術發展,則始於二戰之後,以英國為首要推動者,主要目的在於確保藝術不受政治干擾的獨立性 。「二十年前,國藝會成立之前,台灣的視覺藝術並沒有自行發展的結構,國藝會成立的宗旨就在於此:成為台灣文化藝術自主發展的重要推手。我們不設限藝術發展的議題、類型、內容或方向等,只看需求在哪裡,這就是手臂距離原則的核心價值」。
長期擔任國藝會視覺藝術策展專案評審委員的臺北美術館林平館長,也認為手臂距離原則,是國藝會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國藝會成立之時,就決定遵守手臂距離原則,這個原則就是對藝術生態保持距離,不是上對下的關係,也不是以執行政策為主。國藝會以基金會的方式運作,真正重要的職責,是看見民間的視覺藝術生態的需求,為藝術界找到國家與民間可以提供的資源補助,然後長期持續地關注台灣藝術生態的發展。這些工作,國藝會這幾年做得很好,有閱讀到台灣藝術生態的需求。」林館長肯定之餘,卻也不免憂心未來:「但在這個過程裡面,不能因為你要調整自己的組織,就忘記初衷。國藝會現在進行的計劃案複雜度越來越高,有可能開始不會有手臂距離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國藝會應該要回到本務,它必須走在時代的尖端,跟生態保持適當距離,看到生態的迫切需要,然後加碼培訓人材」。
策展人的角色:文化中介者
國藝會視覺藝術領域的專案補助中,共有「視覺藝術策劃性展覽獎助計劃」、「策展人培力計劃」及「國際駐地研究與展覽交流計劃」等三個項目,三個計劃都是以培育策展人為核心,然而策展人的角色是什麼?為何要培育策展人?培育策展人對當代視覺藝術發展重要性在哪裡?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策展人的角色是什麼?這個問題問得不好,這樣問,好像已經設定策展人有一個固定的角色。」林平館長笑著說:「其實策展人有很多類型,在某些計劃裏,策展人具有領導性,某些計劃裡,策展人是中介者的角色,有些策展人必須向藝術家學習,有些策展人能提出很前瞻性的視野,還有一些策展人將策展視為實驗,在過程中,跟藝術家互相刺激、思考、辯論、成長。我們應該要問的是,我們需要培育什麼樣的策展人?為什麼要培育這樣的策展人?」
林平館長認為,在討論策展人的角色與定位前,應該先去思考「策展」這件事的意義。所謂「策展」,就是在一定的資源,一定的空間、時間結構裡,為一個展覽的發生做一切決策,而這個決策會讓展出的作品發生最大效益,「我們不能說,現在做展覽是不是一定要有策展人,而是應該要說,現在做展覽,不可以沒有策展思維、策展意識。」林平說:「策展思維本來在藝術生態裡就有,但是我們到這個時代才意識到它的重要性。時代無法往回走,在這個時代裡,不去思考策展這件事,就已經是個有問題的想法,而策展人的角色,廣義地說就是一個『文化中介者』的角色,這個角色的重要性,在我們這個時代裡開始被意識到。」
回到國藝會的「視覺藝術策展專案」,這種補助對藝術生態重不重要?「當然重要,但是我們也不能讓它過度重要,不能認為策展人比藝術家重要,這觀念是錯的,如果沒有好的藝術家,就不需要策展人的存在了。」林平館長認為,策展專案要重新思考對藝術生態具體的幫助是什麼,畢竟補助的資源有限,不可能全方位地顧慮到所有人,但是如果一個十分俱有創造性的計劃透過策展專案的補助而得以實現,那麼,這樣的補助就俱有最大的效益。
視覺藝術策展專案:培育多元的策展人
國藝會三項針對策展的補助,皆有不同的對像與目的。 2004 年推出的「視覺藝術策展專案」,主要針對俱有創新性的大型藝術策展案提供充足的經費補助,獲補助者多為台灣俱有豐富經驗的資深專業策展人; 2008 年起為了培育中生代策展人,推出「策展人培力計劃」; 2010 年此計劃挹注鳳甲美術館資源,更名為「策展人培力 @ 鳳甲美術館計劃」; 2012 年「視覺藝術策展專案」結合更多企業資源,增設「國際駐地研究與展覽交流計劃」,目的在鼓勵專業策展人參與國際展覽事務,促進國際交流。
「培育一個策展人,需要很長的時間,而且也必須思考世代交替的問題。」洪總監說:「中生代、新生代策展人比較不容易取得資源,透過國藝會的協助,可以進入藝術機構實習,了解機構的運作,學會溝通合作技巧」。而當這些年輕策展人日漸成熟,累積了許多能量之後,就需要進一步可以發揮的舞台,「國際駐地研究與展覽交流計劃」就是因應這樣的需求而產生。十年來,國藝會的視覺藝術策展專案一共補助了三十個案子,培育了許多優秀人才,也成就了不少具有創造性的藝術計劃,但是這樣的補助,對台灣藝術生態發展來說,夠嗎?台灣藝術真正的需求在哪裡?下一個十年又該朝哪一個方向努力?
「國藝會目前的策展專案補助『策展人培力』、『駐地計劃』及原來的大型展覽補助,我認為是一個好的方向。」林平館長說:「但是台灣當代藝術,要培養哪一種層級的策展人?是有志於策展,但經驗還不足,還是已經具備豐富經驗卻缺乏經費的資深策展人,為他宏大的計劃加碼?這兩種類型的策展人截然不同,策展人在藝術生態,或藝術與社會的界面中,可以扮演什麼角色?創造什麼價值?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要有一定的認知。所以國藝會可以再次思考,到底哪一個面向,由國藝會去實踐會比較有意義」。
國藝會在「視覺藝術策展專案」屆滿十年之際,思考未來,林平館長與洪意如總監都同時點出加強國際交流的可能性,洪總監認為,台灣有非常優秀的策展人材,如果能夠透過國藝會的協助,擴展國際面向,應該能在國際舞台展現專業能力,或者在國際藝文場域擔任重要職務,為此,國藝會未來的計劃也包括與關美館合作建置一個國際性的「策展資源平台」,為台灣年輕策展人提供更有力地策展資源與訊息。
林平館長的建議,則是著眼於阻礙台灣當代藝術進步的保護主義的心態,「我們很希望把台灣藝術推向國際,可是我們有沒有問過,怎樣才是最有效益的方式?是否只要把人送出國就好了?國際交流,是雙向的模式,除了讓台灣藝術家、策展人參與國際活動,讓重要國際策展人來台灣與台灣藝術家交流,為台灣藝術家策展,也是一個選項,甚至是更大的勝算。所以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補助外國策展人來台灣交流發展,透過他們的引介,讓台灣藝術家有機會進入一個更大的國際藝術生態圈,這也是未來可以思考的方向」。
延伸閱讀
*「視覺藝術策展專案」補助計畫
註1|‘The arm's length principle and the arts: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Harry Hillman Chartrand& Claire McCaughey in Who's to Pay for the Arts: The International Search for Models of Support, M.C. Cummings Jr & J. Mark Davidson Schuster (eds.) American Council for the Arts, N.Y.C,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