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裕表示,2013年到荷蘭參與歐洲文化行政訓練中心網絡(ENCATC)年會最深刻的體會,是看著比利時安特沃普省長Cathy Berx與歐洲聯盟教育訓練文化與青年署執行委員Jan Truszczynski(即歐盟文化部長),自己靜靜地坐於台下,時間一到,依議程自己靜靜地上台致詞。致詞後,自己靜靜地下台,自己靜靜地離場。即使歐盟每年贊助ENCATC約百分之五十的經費,會議過程中沒有任何人對部長、省長有任何的奉承介紹,沒有對經費贊助鋪陳的場面話,也沒有任何迎來送往的絢麗排場,只有學術界針對文化政策內容、問題直接的質問、批判與對話,這就是歐洲人參與文化政策的基本公民素養。
不久前,聯合報分三天連續刊載了劉俊裕的專欄文章〈誰的臺灣文化政策藍圖?人民怎麼參與,如何監督?——文化治國、文化興國〉,文章中直指台灣文化政策的核心問題,包括文化部門缺乏長遠的文化藍圖、民間與政府之間對話的斷裂、缺乏對文化政策監督的機制等等。今年9月,劉俊裕即將前往布魯諾出席ENCATC學術研討會議,並擔任keynote speaker進行專題演講,發表關於「台灣文化治理與文化公共領域」的研究。令人憂心的國內文化政策的現況一時無法解決,但或許我們可以透過國際文化研究網絡的參與,定位台灣目前座標位置,找到未來可能的方向?
劉俊裕指出,台灣很多的文化政策都是援引國外的觀念,例如日本的造町運動(台灣的社區營造)、英國的創意產業、加拿大與澳洲的藝術銀行等等。但台灣在借用這些文化政策時,應該先理解國外的情境,再經過在地化的轉殖過程,才能更符合在地脈絡。例如研擬中的文化基本法草案其中的重要原則,仔細閱讀其條文,語彙、制度、概念、法規幾乎都是借西方的概念學理(如文化多樣性、文化權利、藝術創作自由等),很難聞到一點台灣在地的味道。英國文化媒體體育部(DCMS)為了維持藝術補助不受政治和非專業因素的干擾,將每年百分之九十的藝術文化補助預算交由「臂距原則」機構(如英格蘭藝術委員會Arts Council England、英國電影委員會UK Film Council等)分配執行。但台灣仿效成立的國藝會,每年2億的補助經費卻只占文化部200億預算的百分之一,一支細弱的手臂,使得基金會的補助資源上始終捉襟見肘。
即使國外西方在文化政策上推動歷史較久,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但如果沒有弄清楚國外實質的意義與狀況,只會模仿到政策機制,卻沒有辦法實踐其原始蘊含的意義與功能。這其中缺乏的,便是紮根研究,理解制度跟論述之間的結合,思考怎麼推動,以更實際符合在地情形。這也反映出台灣應該建立自我主體性的文化政策研究,以及如何在國際上進行文化研究交流、並且制度化地研擬我國文化政策的幾個議題。
臺灣囿於有限的經濟資源與國際政治外交的現實困境,難以參與全球文化布局策略競逐遊戲,也難以加入正式的官方文化交流組織,如UNESCO以及IFACCA等,因此劉俊裕提出,民間參與國際研究網絡的重要性與管道就相對的重要。目前國際文化政策研究的重要網絡,有歐洲為主導的ENCATC(全名European Network of Cultural Administration Training Centers)、美國的AAAE(Association of Arts Administration Educators),以及目前才剛起步、由新加坡成立的亞洲網絡ANCER(Asia Pacific Network for Cultural Education and Research)。由於目前中國在ENCATC、ANCER都還沒有代表參與,更讓台灣有充分發展的時間與空間。
文化根植於土地,我們必須思考在地文化論述與在地的結合,歐美文化價值例如自由、文化多樣性、人權……等等雖然很可貴,但東方強調和諧、人情味、淳樸、德治、操守等價值,一樣不應被忽視;這些價值在台灣的社會意義、在這個社會裡運作跟詮釋的方式,就是在地性。而國外的經驗與政策放到台灣執行一段時間後,也會實踐出值得國外再借鏡學習的其他可能性。這些台灣的價值與經驗,都是應被分享與傳遞出去,透過學者的論述帶到國際研究平台發表,傳遞台灣自主性、主體性跟獨特性,並產生雙向的對話。劉俊裕強調,我們除了吸收西方現代性的發展,把國外的經驗帶回來以外,同時也把我們的經驗、台灣傳統元素中值得分享的經驗帶出去,經過平等交互理解的對話跟交流,讓台灣成為國際網絡的一份子,對全球文化有在地的貢獻,讓世界的文化政策研究進入「再東方化」的境寓。
除了個人積極參與國際網絡以外,目前劉俊裕任職的台藝大,也正在籌組台灣的文化政策中心乃至於亞洲地區的文化國際網絡平台希望對內聚攏台灣文化政策研究的學者專家,讓分散各地的優秀研究人才有機會在此交流對話;對外建立新加坡、日本、南韓、中國等東亞的文化研究網絡平台。劉俊裕表示,這個平台並不是要成為地區主導的強勢角色,而是促進各自的理念價值對話,讓環境更好。相較其他成員國家,台灣角色較為謙卑平實,也具備開放的態度,同時具有相當的研究實力與能力,所以適合做平台串聯的工作。再者,現有亞洲的學術交流網絡ANCER的參與者,以東南亞國家居多,但未加入東南亞國協的台灣,未來將可能遭遇排擠,因此在ANCER尚未成熟之前,現在台灣還有機會自組成立另一個東亞的文化政策研究網絡。
透過柔性的民間的參與,台灣在國際文化交流上,反而有更多可能性,除了學術層面以外,透過民間個人或組織,讓更多人在不同領域的民間國際網絡,把不同的經驗聚合起來,累積力量。各個藝文領域都可以與不同的國際民間組織接觸,多角化、多樣性地與國際接軌,劉俊裕建議,與其靠自己單打獨鬥、建立一個全新的國際網絡,不如透過既有的組織流通訊息,當有更多人參與國際網絡與事務,民間就會更加活絡,例如經由國際學術場合的認識,促成了意外的學術交流機會,目前已有兩三個歐洲學校到台藝大進行訪問,或是洽談交換學生、雙方互邀參加研討會議、與跨國共同研究計劃,更邀請老師擔任「歐洲文化政策獎評審委員」等等。而政府可以策略合作或補助的方式,收集各文化領域體系與重要網絡下的參與成果,把不同個人的經驗聚合起來,再轉化為產生出具體的成果,供政策研擬參考。
回到國內的文化政策現況,在〈誰的臺灣文化政策藍圖〉一文中指出文化部缺乏對台灣文化政策的論述與長遠的藍圖,更遑論已經十年沒有提出文化白皮書。在體制面上,把文化理念融入其他部會政策法規,跨部會整合的機制也沒有出現。這些問題,一方面顯露文化部對於政策論述與研究重要性的忽視。台灣要推動一個文化政策,現有的做法通常是職權單位發包委外研究,在時間、研究議題都有所侷限的情況下,做短期的評估與研擬。但執行遇到質疑時,才會回過頭發現研擬時,缺乏了從論述到法規、補助計劃的上中下游整體思維,以及細緻的配套。
政策研究必須長期累積,有組織化、系統性。韓國的方式,是在政府底下設一個研究院部門專司文化政策研究。日本則透過民間座談公聽、公民會議,討論地方特色價值與法規法條,研擬地方藝術文化振興基本法。歐盟針對文化政策議題,是透過許多不同的組織,進行藝文產業、官方、學界實務工作者之間的策略辯論,收集不同的角色能動者的聲音與對話,政府再加以彙整,階段性處理具有共識與爭議的地方,經過公聽、草擬,再經過議會產生政策。
當政府部門缺乏整體文化政策藍圖的思考規劃,民間的角色就顯得亦發重要。目前台藝大籌組台灣文化政策研究中心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促進各個角色之間文化政策的對話,串聯足夠的力量,產生對國內文化政策正面的監督效益。劉俊裕說明,透過網絡平台定期地對話與研究產出,才可能形成一定的重要性,進一步邀請產官界研一起參與,進行討論、辯論,做政策實質對談,並達成有意涵的政策的結論。對學界來說,研究也可不再只是侷限在學理,而是進入文化政策的場域裡面看到實際的問題。
劉俊裕指出,學術單位希望藉推動文化政策研究網絡組織,結合國外學術研討中獲得的經驗、以及國外產官學研之間的討論結果,監督政府採納重要的原則措施,例如文化例外原則、文化優先原則、文化核心價值是什麼,文化政策才可以透過產官學研協力的研究,從學理、論述、到制度到實踐環環的貫通。有監督評量的機制,文化政策也才可能健全、透明、開放。
【延伸閱讀】
European network on Cultural Management and Cultural Policy (ENCATC) 網站
The Association of Arts Administration Educators (AAAE) 網站
Asia Pacific Network for Cultural Education and Research (ANCER)成立新聞稿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論壇臉書專頁
udn聯合新聞網專欄:
文化治國、文化興國(上):臺灣文化政策的藍圖在哪裡? (2014.07.22)
文化治國、文化興國(中):臺灣文化政策的藍圖該如何擘劃? (2014.07.26)
誰的臺灣文化政策藍圖?人民怎麼參與,如何監督?——文化治國、文化興國(下) (201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