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假想一個情境。當你走進音樂廳,欣賞你我早已滾瓜爛熟的貝多芬交響曲——比如NTSO與水藍(Lan Shui)演繹的第七號交響曲——卻發現,比起自己熟悉的小克萊巴(Carlos Kleiber)或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版本,管樂的編制變得更小,旋律與速度起伏更加平淡,音色乾且短促,整體平穩流暢,和本來的預期大有不同……。聽到這種詮釋,該怎麼評價?
也許有人會怨嘆,上世紀那種澎湃浩大、情感濃烈的詮釋不再,現在的音樂家早已不比前輩了!另一派或許會說,上個世代的誇張詮釋已經過時,流利平順才最適合現代……。這些評價,雖然都誠實表達了自己的感受,但都流於主觀偏好,缺乏理據與討論空間。那麼,該如何更客觀公允地評價音樂詮釋?如何寫出好的音樂評論,讓文字超越個別演出,通達概念的探討,更趨近真實?更重要的是,如何讓樂評「不只是」樂評,讓其他領域的讀者也能親近、獲得啟發?
四年前,我開始嘗試樂評的寫作,反覆嘗試不同路徑,試著突破上述的困境。以下是這些年累積的少許心得,不敢說是最正確或唯一可行的方案,只求拋磚引玉,引起讀者的反思,開啟人們對於古典音樂的不同思考方式。
歷史意識:音樂實踐作為社會實作
要讓評價變得客觀有理,像科學論述一樣可以被證成或否證(falsifiable),我們就要找到一個穩固的參考標準,藉以比較、評估、衡量對象。而這個參考點,對我來說,首先是社會與歷史脈絡,即一場演出或一部作品所屬的巨大網絡。
社會脈絡為何重要?因為音樂家每個有意識或下意識的行為與決定,無不受到歷史背景的影響。舉例來說,20世紀以前搬演前人舊作時,音樂家會自由地刪改配器、旋律甚至結構,以符合當時聽眾的習慣(最激進且廣為人知的例子是馬勒);20世紀上半葉的指揮家,因為沒有歷史鑑古(Historically-Informed)的觀念,因此演奏巴洛克音樂時會誇張地使用浪漫派唱法,例如福特萬格勒(Wilhelm Furtwängler)詮釋《第五號布蘭登堡協奏曲》。這些例子,在當代看來也許荒誕不經,在當時卻都是自然而為、甚至被推崇的做法。我們必須認知到,每個時代與社群,都有自己的音樂實踐方式與話語體系,規定著能做與不能做的界線;隨著歷史時空改變,做法也會大不相同。
因此,單單斬釘截鐵地直言一個詮釋「好或不好」,其實就是落入了忽視歷史效應的誤區。更好的方式是追問:「為什麼這樣做?」、「是什麼原因讓我覺得好或不好?」、「這些原因,和這個世界的關聯是什麼?」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獲得更有深度的論述,更深地認識客體。
回到前面水藍的例子,若我們熟悉近一世紀的樂壇動態便知,20世紀下半葉興起一股「歷史演奏」(Historically-Informed Performance)的運動,他們考察作曲家手稿、模仿古樂器聲響、還原本初編制、盡量遵照譜面演奏,甚至試圖還原作曲家意圖。而水藍自己強調,「在譜上看到什麼就演什麼」,加上那乾爽明快的重音音色、流暢不帶過度激情的詮釋,也都是晚近古樂演奏的特色。這代表,古樂運動已在台灣發揮影響力,也象徵國內的貝多芬詮釋逐漸改朝換代,從卡拉揚式的厚重演繹逐漸離去。
當然,前段還遠遠稱不上完整的評論,而僅是一個基礎;唯有這些基礎,我們才有機會建立客觀性判準,評價水藍的好壞成敗。公允的音樂評論在於,把客體放回其所屬的社會歷史脈絡,指出那些音色聲響、速度選擇、詮釋理念背後連結的所有網絡,和它在這個脈絡之中的獨特性。
反思音樂意義:客體優先原則
另一件事是,作為評論者的我們,最好盡力清空自己的成見,藉以看到對象更完整澄澈的樣貌。這展現於音樂作品的「內容」層面——我們常常以為一首樂曲具有大略固定的內容與意義,事實卻是,在不同時代、不同演奏家手上,同個作品會有截然不同的解讀。
例如在19世紀,蕭邦的《夜曲》(Nocturnes)常常被賦予柔弱感傷的陰性化形象,被認為只適合茶桌旁的閨女演奏娛人;如今,卻有一大票(男性)鋼琴家把《夜曲》彈得堂皇而深邃。而舒伯特原本在二戰前的爛漫抒情詩人形象,在費雪狄斯考(Dietrich Fischer-Dieskau)的典範詮釋之後,漸漸變成具有幽微黑暗與壓抑渴望的複雜人物。現在我們讀著舒伯特的作品,總是覺得他的實際意圖並不如樂譜表面那樣單純。
樂曲的內容會隨時代而轉變,何況演奏家常常也有自己的想法?指揮大師哈農庫特(Nikolaus Harnoncourt)將莫札特末三首交響曲視為一體,將之演繹為某種「器樂神劇」(Instrumental Oratorium),這顯然不是主流看法。再舉一例,近年北市交首席指揮(現為桂冠指揮)殷巴爾(Eliahu Inbal)棒下的馬勒交響曲常常速度偏快,樂句塊狀而缺乏感性起伏,常被一群資深「馬勒迷」所詬病;但,馬勒病態而柔腸寸斷的形象,難道不是維斯康提(Luchino Visconti)的《魂斷威尼斯》(Morte a Venezia)與伯恩斯坦的張狂詮釋所建構的?當殷巴爾一以貫之地用相同模式詮釋馬勒全套交響曲,他心裡所想的想必與一般人不同。
舉出這些例子,並不是要掏空音樂的內容或主張某種形式主義美學。這裡要說的是,目前許多可見的負面批評,並不是來自演奏家的失誤,而是來自評論者錯誤的預設與期待。例如水藍常被調侃「演得快趕高鐵」、殷巴爾不夠感性云云,皆是聽者錯誤地預期,貝多芬應當厚重激昂而富精神性,或馬勒應感性且有些神經質,殊不知這些皆是虛幻妄想。
相反,與其維持主見,不如以客體為優先,從音樂家的闡述、演奏的細節線索、整體的呈現等層面出發,反向地建構客體的樣貌、揣測音樂家的詮釋理念與內容認知。這麼做並不是要盲目地護航演出者,而是要順著其邏輯,更犀利地指出其優勢與盲點。
我曾寫過一位大鍵琴演奏家,他以復古本真的《郭德堡變奏曲》詮釋聞名,然而他在現場演出當下過度呵護巴洛克句法,將復古詮釋做標準化處理,誤認手段為目的,加上當時的身心與樂器狀況,致使整場演出徹底失敗。在這個例子中,即是演出(者)本身具有內在的矛盾,因此光是順藤摸瓜,便能看清他的整體理念及其缺失,而不必和你我心裡期待的《郭德堡》作比較。
不只是樂評:音樂演出作為「單子」
上述屬於古典音樂場域內的論述。進一步的問題是,我們該如何超越古典音樂的場域,通達與其他領域的溝通?如何讓樂評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樂評?
老實說,大部分的古典樂評之所以乏味單薄,一部分原因並非寫手們能力不足,而是因為多數的古典音樂也真的都很「無趣」——這裡我指的,並不是演奏家技藝低劣或缺乏熱忱,而是音樂人普遍缺乏挑戰權威、探索未知的野心,成為經典權威(canon)的奴僕。整個領域如今不斷「內卷」,陷入內部的複雜化與專業化,裡面的人想破頭,外頭的人看不懂。
如同政治理論家葛蘭西(Antonio Gramsci)所指出的,社會的自我持存手段之一是意識形態的內化,讓社群成員自我審查,避免或懲戒那些逾矩的行為。一個例子是,樂評人呂岱衛走訪拜魯特音樂節,雖熟讀華格納的宏大作品,卻難以接受卡斯托夫(Frank Castorf)與卡塔莉娜(Katharina Wagner)顛覆性的歌劇執導,認為他們破壞了華格納作品的主導性。最核心的問題是,作曲家的地位為何如此堅不可破?難道當代的音樂家,地位永遠低於那些屍骨已寒的作曲家?
古典音樂長期以來的意識形態與階級化,當然不是我們一時之間能夠動搖的。然而,我們卻能利用這個困境,進一步提煉樂評的社會批判性。音樂理論家阿多諾(Theodor W. Adorno)曾提過藝術作為「單子」(Monad)的觀念,意思大致是,藝術作品既是社會的縮影,又孤立於社會,有些時候反映社會的頹敗現象,有時則展現反抗的精神,能嚴厲地批判現況。換言之,不管表演者有沒有主觀意圖,他們的演出都可能維持了社會建制,或挑釁了音樂社群的規範。
以評論者的視角而言,一場演出不論是反映了某種偏誤的社會意識,或是成功觸及了某些常規或禁忌,這些特殊的深層意義都值得我們指出。這裡,也就是當代理論得以盡情揮灑的地方了。包含:批判理論、後殖民主義、女性主義、酷兒理論……,只要能恰適地捕捉現象、切開其中的社會議題,論述方式沒有限制,也不該有限制。我讀過最好的例子,是後殖民大師薩依德(Edward Said)的樂評文字,集冊為《音樂的極境》(Music at the Limits)一書,音樂欣賞與文化批判兼具,永遠值得所有樂評人效法。
以假聲男高音賈洛斯基為例
上面的描述也許有點抽象,不如以實際的例子做分析。近日我相當享受的音樂會之一,是假聲男高音菲利普.賈洛斯基(Philippe Jaroussky)的亞洲巡迴台北場。我近期曾留下評論文字,這裡則進一步向讀者揭露其中的思考過程。
在這場音樂會裡,賈洛斯基與女高音芭瑞斯(Emöke Baráth)、阿塔瑟斯古樂合奏團(Ensemble Artaserse)一同演出,帶來他自己編排的《奧菲歐的故事》——由多部「奧菲歐」歌劇剪裁拼接而成的作品。他飾唱主角奧菲歐、芭瑞斯飾唱尤麗迪絲,其餘次要角色則被刪去,故事簡明扼要,兩人唱段平衡且各放異彩,賈洛斯基詮釋的蒙台威爾第(Claudio Monteverdi)名場景「偉大的神靈」(Possente Spirto)尤其細膩婉轉。
然而,究竟是在什麼意義上,我們得以說這種「細膩婉轉」是好的?他採用的演出形式與陣容,是否為其社群所共享?倘若是,則他們有什麼特出之處?【指出其所屬的社會網絡】
就此來看,賈洛斯基的做法算是相當典型:一、他不單打獨鬥,而是帶領其麾下的樂團一同演出,這在器樂及聲樂界都不算少見(如小提琴家約夏貝爾、次女高音巴托莉);二、他將既有樂曲打散重組,說出屬於自己的全新理念與故事,這其實也並非先例,在聲樂圈尤其。這些做法,可說是他受自然薰陶並習得的實踐方式,也標誌著他作為明星獨唱家的身分地位。
然而,他不止用樂曲編排說了一個好故事,也真的在台上「演」活了角色,出演歌劇般地完全投入奧菲歐之中,使音樂會化作小型歌劇;其中的敬業與熱忱,使得他能夠發揮每一個唱段的戲劇效果,彷彿整套音樂作品是他的親筆之作。賈洛斯基的獨特之處首先是在於,他既是明星獨唱家,又不只是這個身分——他的積極參與,讓他脫離了「作品詮釋」的角色,從而進入「生產作品」的環節,成為積極意義上的藝術家。
另一個問題是,我們該如何評價他的假聲歌唱?撰寫節目手冊的幾位學者,都將假聲歌者視為閹人歌手(castrato)的當代替代品,認為假聲男高音足以駕馭幾近失傳的閹唱角色,進而復興古樂作品。然而,這是賈洛斯基本人的意願嗎?若是有仔細品味其演出安排與詮釋,便能知道他並不願只當個替代者。【客體優先地理解對象】
值得注意的是,蒙台威爾第筆下的奧菲歐是由男高音主唱,建構出的是陽剛的男性形象;而其他作曲家選用閹人飾唱奧菲歐,則是欲將男性的宏大胸腔共鳴與女性音域結合,注入角色,打造陽剛男性中心、侵奪女性特質的超技形象。從性別理論的角度來看,這些形象的塑造都是舊時代的父權建制。
賈洛斯基的另一特出之處在於,他的假聲歌唱並未是要代替或遞補這些老舊形象,而是形成了自己的獨特美學體制。他詮釋的「偉大的神靈」唱段,假聲拉出的綿長旋律、鑲嵌其中的精緻花音,皆是過往男高音詮釋難以企及的美感;此外,他與芭瑞斯合唱時,有時音量與共鳴略遜女聲,形成更加陰柔的特質,卻同樣有詮釋上的說服力。賈洛斯基自在地進出於男女形象,並未是要達成某種社會的改革或藝術的革命,而是全心全意地玩樂於音樂,其社會身分(identity)因而更加自由不羈,某種程度上是有些酷兒(queer)特質的。【切開表演內蘊的社會意義】
一個真正優異、感動人心並撼動社會價值的演出,其實不過真誠投入而已。
本文作者|顏采騰
樂評人。台灣大學哲學系學士,現就讀台灣大學音樂學研究所碩士班。2023年度國藝會表演藝術評論台駐站評論人,2019-2021年獲國藝會「表演藝術評論人專案」補助。專長為音樂批評、音樂哲學、批判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