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位受害者家屬而言,攝影機可以扮演何種角色?2013年「日月明功高中生虐死案」震驚台灣社會,彰化一名黃姓婦人涉嫌在「日月明功」會所夥同其餘共犯虐兒致死,受虐身亡的少年的姊姊小C,恰是紀錄片導演張明右的大學同學。彼時已離家五年、在台北擔任地方記者的小C,第一時間通知張明右,質疑弟弟真正死因的她自行找律師、蒐集線索,試圖翻案,及至該起事件在新聞媒體曝光前,張明右成了她重要的傾訴對象。
2013年12月初案件曝光後媒體大幅報導,小C成了媒體競相採訪的對象,然而隨著日月明功教主陳巧明羈押禁見,新聞熱度驟減。張明右當時正就讀台灣藝術大學電影學系碩士班,他直覺認定好像不對勁,「因為對她來講,這件事並未結束,而是一個重新的開始,我是一個拍紀錄片的人,我能夠為她做什麼?」於是他傳簡訊給小C,主動表示:「我跟妳一起回家,我拿攝影機陪妳。」
張明右自知,當他人面臨重大創傷時,旁人能做的事其實很有限,但他認為拍紀錄片的人可能比一般人好一些,因為「你知道怎麼拿攝影機陪伴人、而不傷害到人。」對張明右來說,攝影機的存在像是一種「陪伴」,也是一個記錄事件發展的「筆記」的概念,「她會透過攝影機跟我互動,我想讓她知道她不是只有一個人。」
獲得小C的應允後,張明右拿著攝影機陪她踏上一段艱難的回家的路,並於2019年完成紀錄片《回家的理由》。該片獲2019香港國際紀錄片節華語紀錄片競賽長片組亞軍,並入圍第22屆台北電影獎最佳紀錄片。
刻劃從女孩到女性的蛻變歷程
事實上,張明右一開始並未預設將來會把這段期間拍攝的內容剪輯成一部完整的片子。未料拍攝後約半年,小C懷孕了,張明右隱約感覺,「好像看到某種東西可以講」,於是有了成片的念頭,但因為拍攝素材零碎,缺乏明確的觀點作為支撐,所以影片主軸仍然很模糊。
「當時的想法是:或許是在拍攝在社會事件或天倫悲劇下的一個人怎樣生活?我只看到這條線,但覺得有點薄弱。」2015年初,小C生產完,張明右發現她很孤獨,當時她先生因公務時常值班,甚至連她臨盆當日都有要務在身而無法到醫院陪伴,於是張明右有了不一樣的關注焦點。「一個大學畢業未久的女孩,壓縮在很短的時間內成為了一個女性,我覺得這件事不容易見到,我很好奇。」張明右的成長背景中,除了媽媽,缺乏其他女性角色可觀摩,小C年紀輕輕,就為了彌補原生家庭帶來的傷痛,馬上投身成為一個母親,所以他想透過鏡頭刻劃從女孩到女性這段蛻變的歷程。
《回家的理由》刻意淡化社會案件本身,一方面是不希望觀眾為了獵奇來看片,另一方面則是想回歸小C晉升為人母、以及她與母親之間複雜幽微的情感。
從一個在翻轉案情上扮演關鍵角色、富有能動性的女孩,到生了小孩、走不出「家」這個框架的母親,彷彿是小C一手把自己捲進這樣的命運裡。片中,她回應張明右:「不然我還能怎樣?」她的世界變得小而單純,一心只希望先生和兒子安好。在張明右看來,「這是很多受傳統家庭束縛的女性的某一種期待吧,她所代表的族群跟某一種當代女性其實是很衝突的。」
張明右曾問過她,是否心甘情願?她點頭稱是。尤其是她生產前後,先生經常忙於公務,就像她爸爸當年老在外應酬不回家,她不免害怕,自己是不是複製了原生家庭的處境?「但正是因為她複製了原生家庭,她的媽媽因而能夠理解她,她也能夠理解她媽媽,她們母女忽然間能夠理解彼此,所以她生產時媽媽陪伴在側、日後也常來幫她顧小孩。」張明右分析。
《回家的理由》採用「女性視角」,男性角色在片中經常是缺席的、甚至失能的。事發後,小C獨自一人處理諸多事務,請律師、找線索、面對媒體,但於法上依舊沒有她發聲的空間。張明右說:「她其實很期待那些傷害她弟弟的人跟她說一句道歉,但他們只跟爸爸說,因為在法庭上爸爸是告訴人,包括是否跟這些人和解,她也完全無法置喙。」《回家的理由》無疑反映了女性在社會上、在家中的弱勢位階。
有時候,拍紀錄片是用「換」的
張明右就讀靜宜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期間就開始拍紀錄片,師長與許多紀錄片前輩導演在影像工作上的實踐對他影像甚深。「他們讓我很佩服的地方在於,能夠跟被攝者保持很好的關係。他們待人處事很真誠,所以被攝者從來都沒有反噬過他們,對我來講這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也是我一直在學習的目標。有時候拍紀錄片是用『換』的,拿你的某個生命故事跟被攝者交換生命故事,但永遠都換不贏,因為他的生命故事是要被你拍出來的。」
拍攝《回家的理由》期間,張明右最大的考驗正是如何處理跟小C之間的關係。他倆是十分要好的大學同學,張明右才有機會站在事件的核心近距離捕捉當事人的心緒浮動,然而當小C懷孕後,她一度迴避拍攝。每當張明右帶著攝影機前往,就會勾動過往傷痛,讓希望保持愉悅、為迎接新生命做準備的她倍感困擾,兩人陷入冷戰。直到他透過一次訪談當面講開,說服她用最平實的方式去記錄,避免不斷憶述創傷,片子才得以繼續拍攝下去。
張明右坦言紀錄片製作過程中承受很大壓力,「我每天拍完都會寫拍攝日誌,心裡承擔了一個滿大的責任。對她,我希望片子能夠符合她願意跟我說這個故事的份量;對國藝會,我會覺得拿人家的錢就得好好做事,所以壓力很大。從2015年4月國藝會補助結果公告,到2017年去當兵這段期間,我每天失眠,只睡三四小時,因為一直找不到我到底要講什麼。我自己拍這個片子涉入太多。」
對張明右來說,「拍紀錄片不只是記錄被攝者,也是記錄拍攝的人的當下,兩者都是被記錄的對象。」《回家的理由》在台北電影節和全台巡迴映演時,他都是等到最後片尾才進戲院,因為他沒辦法跟觀眾一起看片。「我可能會覺得很難受,會想到過程中其實有很多不舒服,不完全是我跟小C之間,而是我會有太多的共鳴存在,我怕觀影後我沒辦法客觀地在映後座談時回應問題。」
身為一個男性,對於這部關照女性視角的紀錄片,究竟有什麼樣的共鳴?張明右反觀自己跟家人的關係,他高中畢業後離家念書,在外享受自由的生活,偏偏如今通訊軟體太發達,父母仍會三不五時透過LINE提醒孩子要惦記他們,就算偶而回家探望父母,也巴不得趕快離開,回到自由的地方。
張明右自問,為什麼我們回家都需要一個理由?「像小C,我們都是享受過自由空氣的人,因為她的原生家庭破了,她想回去填補那個洞。她從台北回去彰化,投身自己的原生家庭,接著又成立一個新的家庭,成為母親、成為妻子、成為女兒,基本上就是一種自殺,她其實是沒有自我的,她就是在服務她的家庭。我身邊很多同世代的人其實都不想回家,會回家多半是因為父母身體不好或是要回去繼承家業,對小C來說,她已經沒有不回家的理由,所以片名才取做『回家的理由』。」
「要不要回家對我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拉扯。我的共鳴在於,她在幫我們這個世代的人演繹,如果我們遇到同樣的事,是不是也會毅然決然回家?回家需要的勇氣太大了,我做不來。」張明右說。
紀錄社會案件,更感興趣的是「人」
張明右目前手中正進行的兩個片子皆牽涉到冤案,不少人問他,是不是專拍社會案件?張明右解釋,過去他曾接觸相關團體,因而有機會拍攝社會案件題材,後來其他單位看到他的作品,覺得他處理社會事件的角度很不同,也期待將個案故事交給他後,能有不一樣的觀點或呈現方式。
張明右一直以來都對「人」很感興趣,即便拍攝社會事件,亦不會刻意著墨在事件本身,一方面不希望大眾以獵奇的眼光觀看,另方面則是擔心過度詮釋會替被攝對象帶來二次傷害。「我比較在意的是受這起事件牽連的人的故事、以及他們的生活是如何受影響。」對他來說,發生之事件已成既定事實,多半不可逆,而這些事件對當事人帶來的影響,某種程度上會塑造他們成為現在的樣態,將拍攝重點放在人物上,或許能將故事說得更帶情感,引人共鳴。這也是張明右在紀錄片創作之途上,對自己深深的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