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影視邁向藝術範疇:紀錄片補助的發展脈絡
撰寫視聽媒體藝術類補助觀察報告的林木材,在研究中提回顧:民國86年到90年代,紀錄片補助項目最早在被國藝會歸類為「電影廣播電視」大類中,包含了劇本寫作、研習進修、國際文化交流等項目,90年代後被更名為「視聽媒體藝術」,涵蓋紀錄片、動畫、實驗電影等類別,更名讓專案補助明確的由影視產業轉為藝術範疇,其中紀錄片為受補助的大宗,而這20年間國藝會所補助的紀錄片多為「廣義」的紀錄片,主題多元。
紀錄片的蓬勃發展也跟社會環境有關。90年代解嚴後,不少社區頻道及民間團體開始投入影像紀錄工作,留下許多珍貴題材;而1996年國藝會成立之初,適逢民間影視團體如公共電視紀錄觀點、台南藝術大學影像紀錄組、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紛紛成立,總總契機讓90年代末期成為台灣紀錄片發展的重要指標。
紀錄片發展逐步露出曙光,然而,值得正視的是,國藝會20年來補助的262部紀錄片中,卻僅有4部曾在電影院播映。林木材認為,補助下的創作完成後,是否有完善播映系統支持?導演、製作團隊是否有資源行銷、吸引觀眾?是否有機會公開放映?民眾又可透過什麼管道觀賞?仍是紀錄片產業面臨的大栽問。
重議題,輕表現?評審標準的批判性檢視
林木才將92年至104年國藝會紀錄片製作專案補助的70多件作品分類為歷史、藝術、社會議題、環境、勞工、家庭、疾病七大項目,發現其中許多作品為跨議題的創作,但拍攝手法則多採取調查、訪問、蹲點、跟拍,崇尚紀實主義,作品以第一或第三人稱敘事為主,鮮少觀察式紀錄,在形式表現上也較無創新。從專案獲補助作品也可看出台灣紀錄片現況隱憂:雖然拍攝主題多元,但拍攝方法或表現形式較無特色。因此他建議未來評選除了以議題性為評量準則外,可將表現題材能力做為評量基準,或是提高比例,將紀錄片視為一項藝術創作。
創作補助vs.產業提升:「紀錄片產業是否真實存在?」
「紀錄片產業是否真實存在?」在論壇中林木材也拋出他的疑問。國藝會、文化部極大部分補助是支持創作者,並非創造環境對紀錄片的需求,林木材提問:當每年不斷有新紀錄片產出,卻缺乏市場時,能形成真正的產業圈嗎?這也是補助創作者之外,需要關注的問題。
「紀錄片發展並非全然國藝會責任,要如何提升產業,也需要更多的配套,是否可如文化部影視局每年有上億資金補助電影產業?」林木材在觀察了20年的紀錄片發展後,表達了他的對未來紀錄片生態的隱憂與建議。
國藝會、文化部,角色定位區隔
從上午即與會的郭力昕教授拋出其他觀點:「潘皇龍老師在音樂類的觀察中提到,當前台灣藝文發展仍停在『後殖民時期』,如何建構台灣主體性的藝文生態,其實是各藝術類別都需思考的問題」。他認為比起補助符合西方市場需求的紀錄片登上國際舞台,國藝會、文化部更重要的工作是培育更多紀錄片工作者,扎扎實實的深耕。「許多反映在地議題的紀錄片,放上國際不一定會受到關注;而多元關注公共事務的台灣紀錄片卻極少觸碰『政治』議題,是蠻奇怪的現象。」
蔣顯斌回應,其實國藝會過去曾討論如何幫助台灣創作者有「國際元素」,然而國際元素是讓作品擁有更多國際潛在市場,還是讓創作者擁有更多國際視野,都需要不同的專案設計,CNEX也正與國藝會努力打造讓創作者交流的國際平台。
紀錄片工會理事長龍男分享,紀錄片工會也長期關注影視產業,因為「紀錄片若要變成產業,一定也要搭配影視媒體」;而針對審查型式,他建議,過去常態專案補助的書面審查,可轉為申請者現場提案,與專業評審經驗交流。
對於文化部有限資源分配的擔憂,他也建議,雖然資金不多,但可將其他部會視為合作夥伴,將其他資源化為助力,例如與教育部合作,從小培養紀錄片觀眾,一步步建立欣賞紀錄片的觀眾群;或與NCC合作,規定各電視台要有一定比例時間播放紀錄片,大幅提升紀錄片播映機會;此外,回應文化部長鄭麗君對公民主動發起文化活動的期盼,龍男也建議,文化部可協助紀錄片導演回到拍攝地點放映紀錄片,他期許:「不要讓台灣的紀錄片工作者有機會怪政府,只能怪自己沒有創作更多更好的作品」。
蔣顯斌回應「紀錄片已成為台灣現象的顯學:因應拍攝器材漸漸簡單普及,紀錄片數量急速成長,也越來越多元。」而如何在新時代創造新的眼睛?當台灣具有充分的公民意識養成空間,善用這項優勢,也將是政府與紀錄片工作者努力的目標。
台灣紀錄片創作發展現況
針對台灣紀錄片創作的現況觀察,林木材表示,台灣紀錄片創作群體在過去20年有不少變化,以這幾年舉辦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的經驗舉例,有越來越多年輕創作者參與紀錄片長片拍攝,而紀錄片老將也開始挑戰不同表現方式與風格,不少劇情片、實驗電影導演加入紀錄片拍攝的行列,在這樣發展下,未來也許影片類型會越來越不明確,紀錄片更可能轉變成一種抽象精神哲學,放大在其他類型的影片中。
而在實際製作與分工面向,龍男則表示,因為資源有限,較難再由補助中撥出製片經費,目前只能提升台灣導演具有製片的能力,當導演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與市場後,可再決定未來是否尋找工作夥伴負責監製。此外,龍男提醒,台灣紀錄片導演通常獨立作業,在聲音品質上常較難兼顧,當在國際專業影廳放映時,就常因為聲音而失分,建議未來可加強教育導演對於聲音影像同等重要的認知。對於國藝會與其他播映管道的協力(如過去與公視紀錄觀點的合作),林木材則提議,也許可將公共電視或其他平台視為國藝會的未來合作播映夥伴,而不是一開始就有制式規範,才能讓導演有自由發揮的空間。
培育「說故事」的武器,打造更為完善的環境
論壇尾聲,蔣顯斌提醒各位紀錄片工作者,紀錄片最初跟最後的武器都是「說故事」,如何說的動人,是在不同時代、日新月異技術中,都需要不斷精進的能力。林木材也總結對國藝會20年努力的觀察,肯定國藝會在「視聽媒體藝術」類別的努力與成績。然而在大環境極為複雜的條件下,單有一個鼓勵創作者的單位仍不足夠,各部會的努力協助仍續持續投入,才能打造更利於紀錄片發展的環境。
下載完整報告:
【視聽媒體藝術篇】耕耘的旅程:回望國藝會與紀錄片20年/林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