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表演藝術國際交流的現況討論與他山之石──記「旅人藝見」系列講座(3)
2016
03
30
文|賴柔蒨
第三場為「音樂策展的困境與未來式:從國際樂壇發展看台灣」由作曲家暨音樂策展人的林芳宜主講,藉由國際相關經驗審視台灣現況發展與可能。

林芳宜(左一)曾促成新點子樂展的開辦,並擔任策展人。(圖源1)

林芳宜:音樂策展有許多可能,臺灣可發揮的空間還很多

新點子樂展策展人,也是作曲家、藝評者的林芳宜,以「音樂策展的困境與未來式:從國際樂壇發展看臺灣」為題帶來第三場講座。林芳宜首先說明音樂策展的概念,從而解析臺灣長期將音樂與戲劇舞蹈並置於表演藝術所導致的問題,接著介紹數個歐洲音樂節,分享當今國際樂壇多元突破的策展方式,反思臺灣的困境與可能。

一場戲劇或舞蹈的演出多為一個作品,而一場音樂會至少有五、六首曲目;將不同曲目、不同編制鋪排成一場六、七十分鐘的演出,策展的觀念已從中開展。表演藝術在這幾年才建立起策展的觀念,「音樂策展」是連表演藝術界都感到奇怪的;然而,若探究其素材與資源,音樂最有立場落實策展。

在一個主題之下策劃數場音樂會,首先音樂總監或策展人對應主題發展曲目;擬定一張漂亮曲單後,每首曲子編制不同,可能是獨奏、管弦樂、聲樂、合唱團,策展人該怎麼選擇?一場演出六十分鐘,要花多少時間換臺?主題、曲目、編制整合出來之後,該找誰來演?同一首鋼琴曲給兩個鋼琴家演有不同結果,策展人想邀請的音樂家適不適合這個曲目?而音樂家又是否願意演這首?最後,理想的曲單、理想的音樂家,結果預算爆了,策展人要為了實現理想買單嗎?還是為了控制預算更換演奏者或曲目?

如果單看呈現的方式,很多人以為一場音樂會,比一場有著複雜設計、裝置、道具的戲劇或舞蹈要簡單,成本也低很多,實則不然。歐美的市場或官方政策,都將音樂與表演藝術分開,而臺灣從官方到民間,不論是補助、文化政策或藝術節策劃,都將音樂、戲劇、舞蹈並列為表演藝術,此舉導致音樂特殊的體質不被認識,分配到的資源永遠無法呼應其需求,壓縮了音樂在市場上的發展。

維也納現代音樂節為歐洲即具指標性之音樂活動,一年一次,活動為期一個月。(圖源2)

歐洲音樂策展的數種創新概念

音樂策展有很多可能性與方法,一個主題帶出不同編制,或者透過特殊的執行方式去嘗試不同的編制、演出方式與聆聽狀態。談到歐洲的原創音樂相關活動,一年一度維也納現代音樂節( Wien Modern )極具指標性,為期一個月每天五、六場以上的節目,遍及維也納由小至大的表演空間,曲目從經典到實驗,2015年則以「 Pop.Song.Voice. 」為主題,呈現人聲在流行音樂、現代音樂和實驗音樂中的各種樣貌。

德國的 Wittener Tage für neue Kammermusik 是為期三至五天的音樂節,除了室內演出之外,更常以非典型空間為表演場地。(圖源3)

德國 Wittener Tage für neue Kammermusik 是以室內樂為主,為期三至五天的音樂節,在一個田園風情的小村子舉行。音樂節在社區學校禮堂演出音樂會形式的室內樂,而更多不正規的室內樂則在村子四處上演,比方,某場演出是在船與河兩岸進行,觀眾乘船,當演出開始,船沿河行進,船上指揮領導船上與左右兩岸的樂手們,左岸的小鼓、右岸的小號透過藍芽喇叭傳至船上的觀眾,曲長恰好是船走完一條河的時間,創造獨特的聆聽經驗。還有在水壩瀑布旁的演出,電吉他、電貝斯與水聲合奏,該音樂節非常支持這類非典型空間的表演,開創性的演出形式讓更多前衛、多元的當代音樂在此實踐,也因此,該音樂節的規模雖然不大,卻能吸引大量觀眾,包含許多非以往音樂愛好者的新觀眾。

比起戲劇、舞蹈,音樂的移動性較高,歐洲很早就發展移動式演出的音樂會。林芳宜在十年前就曾在德國巧遇過一場火車音樂會。從柏林出發到慕尼黑的過夜直達車,第一組音樂家在柏林上車演出,到下一站下車,再換一組音樂家上車,某一站停比較久,演出就在月臺上。停靠站與曲目事先公佈,聽眾可以自行買票入站上車,巧妙而成功地結合移動與演出。

英國的 Sound and Music 每年透過公開徵件徵求作曲家策劃音樂會,並串連他國的音樂中心,讓節目有機會國際巡演。(圖源4)

英國的 Sound and Music 是類似英國作曲家協會、當代音樂協會的組織,每年透過公開徵件徵求作曲家策劃音樂會,入選的企劃能透過組織人脈,串連他國的音樂中心,讓節目有機會國際巡演。德國鋼琴家 Andreas Kern 所創發的 Piano City 是結合城市行銷的音樂活動;每個城市都有很多會彈琴的人,他們不一定是鋼琴家,所以任何人,只要會彈鋼琴,自訂曲目,自找演出場地,就可以報名成為表演者,每場一律收費五歐元;於是,活動列表羅列,某日某家庭主婦在她家客廳舉行一場觀眾五人的起居室音樂會,或是某人回到小學的音樂教室彈風琴,可容納觀眾二十名。 Andreas Kern 本身除了是鋼琴演奏家之外,也是電臺主持人,因此 Piano City 透過電視台的合作,成為非常成功的全民藝文活動,在柏林獲得成功之後, Andreas Kern 開始向其他城市推銷 Piano City ,;從柏林開始,陸續在米蘭、法蘭克福舉辦,也曾詢問過臺北,然而當時正值展演空間消防法規爭議時期,無奈作罷。 Piano City 超越了音樂會的常規,以音樂為核心,關注的是一般人對彈奏鋼琴、對表演的渴望,也兼具城市行銷的功能,觀眾藉著鋼琴所在之處走進城市各個角落。

德國的 Wittener Tage für neue Kammermusik 是為期三至五天的音樂節,除了室內演出之外,更常以非典型空間為表演場地*。

回到臺灣,林芳宜促成新點子樂展的開辦,並擔任策展人。為了實踐 2014 新點子樂展的「跨界篇」,工作團隊煞費苦心;需要蒐集到的樂器包含二、三個指定音高的大蒲瓜;為了呈現理想中水滴的音色,裝水容器的材質、容器開口大小、水滴的速度、水滴下時如何收音才不會濺到麥克風又能擴音,各種細節不斷微調修正。也曾為了實現一首德國作曲家的曲目,翻遍臺灣費盡千辛萬苦才找齊由最小到最大,共40幾個不同尺寸的阿爾卑斯牛鈴,來臺的打擊樂手吃驚地表示他們在德國因為找不齊牛鈴,所以該首作品一直無法演出,沒想到竟在臺灣實現。類似的事情太多了,音樂策展的難度就在於曲目背後往往有難以預見的問題,必得做了才知道。

新點子樂展始於2013年,足足晚了新點子舞展、劇展十年,除了音樂策展的特質尚未被社會廣泛認識,臺灣音樂策展最大的困難在於,產業相關人士與愛樂者對國際音樂產業的生態缺乏了解,對國際樂壇的脈動十分陌生。當代知名中提琴家卡許卡湘( Kim Kashkashian )曾來臺,她在世界的舞臺以演出當代曲目著稱,演奏不計其數的世界首演,好不容易被邀請來臺灣,卻端出古典曲目。或許是對音樂家的研究不足,或是認為耳熟能詳的曲目才能確保票房收益,犧牲音樂家自身最精彩的部分,亦阻礙臺灣聽眾拓展不同的聆聽經驗的機會;而類似的事件不斷發生。

即便有好的策展概念,想引進國外很棒的音樂家,卻也難以實現,因為概念不被理解,曲單不被認識,也因為與戲劇、舞蹈共享資源,導致難操作的節目被邊緣化。所以,即使去國際交流認識了很棒的音樂家,也難以落實彼此的互動關係,尤其國際樂壇的交易潛規則是有來有往,要推自己一首作品過去,也得演對方作曲家的作品,所以當臺灣沒有展演的平臺,沒有資源去引進,當然也難以輸出。政府經常說要輸出軟實力,然而在音樂方面,臺灣有的只剩下微實力,微弱到飛機一趟十幾個小時就沒有了。

國內音樂策展的困境,除了政策與環境長久的營養不均衡之外,演奏者自掃門前雪、創作者只對推薦自己的作品有興趣,也是很大的原因,各種問題環環相扣之後,表演場館和藝術節提到音樂類節目,大多只考慮較通俗的、較大眾品味的內容,更遑論真正理解內容後的有效宣傳,而在這樣的大環境中,策展的創意更難以舒展與成長,然而沒有透過好的策畫,連國內人才都難以推薦到國際,目前只能期待幾個新的場館落成啟用後,能從新的角度審視音樂類節目,因為,一場音樂會不只是演奏者上台下台的音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