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藝會成立的時候,你身兼作曲家投入音樂推廣、主理「中華民國現代音樂協會」已邁入第七年,請談談當時協會的工作重點為何?它們對應著當時台灣現代音樂生態環境的哪些情況?
現代音樂協會我們是從1985年開始申請,經過五年的爭取,到了1989年才正式入會的。因為那個時代台灣的外交處境,使得各方面都蠻辛苦。
與當時已經成立、我也是發起人之一的純作曲家組織「亞洲作曲家聯盟台灣總會」不太一樣,現代音樂協會的組成,包含了認同現代音樂發展的作曲家、演奏家、演唱家、音樂學家與音樂從業人員等,比如在電台工作、或在報紙上寫樂評的人,都可以參加。
我們一方面是以國內民間團體的身分拓展新音樂環境;另一方面是國際組織「國際現代音樂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ontemporary Music,ISCM)的台灣分會,每年會去參加ISCM的會員大會和「世界新音樂節」(World New Music Days,WNMD),促進國際音樂交流。

在國內所做的事情,則大部分都是與拓展台灣的新音樂環境有關。比如1990年起,我們每逢奇數月舉辦「面對當代作曲家」系列論壇,那是關於台灣作曲家的介紹和音樂會;偶數月則是「當代經典作品」系列論壇,介紹國際的現代音樂經典。1991年也在文建會支持下承辦了「傳統樂器示範演奏研討會」和「傳統與現代的兩極對話」,期待增進大家對傳統樂器的認識,也邀請了幾乎都在西方音樂教育中養成的作曲家們,運用傳統樂器來寫現代音樂的作品,由采風樂坊、台北絲竹室內樂團等演出,希望讓現代音樂落地生根。
那個時候,「現代音樂」對台灣來說,其實還是一個很陌生的名詞。我是1982年從德國回來,因為國立藝術學院成立、找我回來,我返台之後,就在第一場音樂會的節目單上這樣寫:「有人熱衷於恢復固有文化,有人熱衷於發揚固有文化,我相信也該有些人默默地為開創現代新文化而效力;有人寫東方音樂,有人寫西方音樂,我倒更希望我寫的是道道地地潘皇龍的音樂。」這引起了軒然大波,很多人覺得這小子怎麼這麼狂妄。其實那是很謙卑的一種想法,但在那個鄉土文學論戰剛結束不久、人人都搖著一張大旗的時代,就讓人覺得不是那麼回事。「寫自己的音樂」這樣的說法,現在看來似乎已經司空見慣,環境已經有了蠻大的改變。

在國藝會開啟補助的第一個年度,現代音樂協會共有三個案子獲得補助,請挑選其中你覺得影響較深刻的一案,與我們談談這個計畫的內容。
第一個案子「出席國際現代音樂協會1997年大會暨世界音樂節」,是我們每年例行的活動。第二個「現代音樂鋼琴大師Wambach音樂會暨講座音樂會」是邀請著名演奏家來現身說法,講解與演出國際經典作品。第三案是主辦「老幹對新枝」作曲研討會,會中設定了六個議題,邀請有經驗的作曲家分析現代音樂語彙,讓學員透過學習或模仿,充實創作能力。這三案都重要,且都影響了爾後的會務發展。


以其中的第二案為例,邀請鋼琴大師萬巴赫(Bernhard Wambach)來台灣,那個機會的確是蠻難得的。當時我們辦了一場音樂會,10月1日在國家兩廳院演奏廳;以及兩場講座音樂會,10月4、5日在實驗劇場。票券推出很快就銷售一空,全場座無虛席,甚至還有很多來電要求增加場次或座位,可惜礙於場地與時段限制,沒有辦法如願。
在音樂會中演出的曲子有匈牙利作曲家巴爾托克(Béla Bartók)和法國作曲家布列茲(Pierre Boulez)的奏鳴曲,以及德國作曲家史托克豪森(Karlheinz Stockhausen)需要戴著手套演奏的第10號鋼琴曲;還有三個台灣作曲家的作品:呂文慈、楊聰賢和我的作品。

國外的三個作品應該都是台灣首演,在那個時代,可能很多人連曲名都沒聽過,而且難度非常高,也很少會在同一場音樂會裡出現那麼多高難度的作品,但這是我們刻意的安排,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再有機會。
包括在實驗劇場的講座音樂會,很多人非常感興趣的就是鋼琴家的手套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戴手套演奏?因為史托克豪森的那首曲子裡,有很多地方有音堆的滑奏,演奏時需要在琴鍵上滑來滑去,手可能會承受不了。所以那個音樂聽起來非常特別,但是難度實在是非常高,那首曲子如果沒有背起來是彈不下去的,因為太快,而且動作太多,已經有一點接近音樂劇場的味道。當時很多人都真的開了眼界,驚訝居然在台灣可以欣賞到這樣的作品。
後來我們也常藉由如舉辦「音樂台北」青年作曲比賽的機會,邀請國際著名作曲家來台擔任評審,同時發表演講和作品。也曾有國際評審,因此接觸到台灣作曲家的作品,將它帶到國際音樂節演出。

上面這段描述,似乎也呼應了羅基敏在你的傳記《古今相生音樂夢》中所下的標題「讓世界走進來,讓台灣走出去」。多年以來,你身兼作曲家與音樂推廣者,這兩種身分有什麼交互作用、互相滋養的地方嗎?
1974年我到瑞士留學,蘇黎世的作曲指導教授布倫(Robert Blum)曾跟我說,一個人能夠竭盡所能當個好的作曲家,也能夠作個好的作曲教授,就已經足夠了;至於他自己的第三份工作:指揮樂團,只能當作興趣或玩票。他的意思是,你能夠把兩件事情做好就很不錯了,不需要苛求到第三件也要做得很好。
這深深地影響了我。只是我把服務現代音樂協會和擔任大學行政當作是回饋社會而已。

其實多少也是因為,在那個時代,我覺得我們需要有國際交流的管道。當時已經有與亞洲國家的交流,但是我覺得,音樂的演出或創作幾乎都是從歐洲發源的,與歐洲的交流或許更加需要,所以才會花了一些心思去爭取成立現代音樂協會。
不管是協會的服務,或者是學校的行政,其實也是一種學習和歷練,能接觸到創作上沒有的事物,比方說人際之間的互動等。甚至也有一些觸類旁通,把創作的經驗用在工作實務上,或把工作的經驗用來解決創作上所遭遇的難題,相互地影響。
因為我從家裡到學校的通勤時間很長,我常常就利用這段時間思考當下所面臨的很多問題,然後簡單做個筆記。這樣有什麼好處呢?我到了學校辦公室以後,馬上可以處理我那一天需要解決的問題,因為我已經在路上思考過了;當我回到家的時候,也馬上就可以動筆作曲,因為我已經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了。而不是像以前,坐下來醞釀了幾個小時以後才開始第一個音。我常開玩笑說,這叫作「零存整付」,每次存一點、存一點,需要的時候一起領出來,這在創作或者行政上,都可以互通。

我們的專輯裡有用了「藝術時刻」這個說法,以你個人的經驗,創作過程裡的什麼時候,對你而言最接近所謂的藝術時刻?在這個藝術時刻裡有哪些內容或內涵?
我覺得「藝術時刻」對作曲家來講,可能比較像是所謂的靈感,或者說心有靈犀、受古到今一點通的那種時刻。就靈感來講,一般人都覺得那是感性的、可遇不可求的;不過我倒覺得,它可能是感性的,也可能是理性的思維過程,它是可以被培養的。任何一件事情,經過了長久的反覆思索,總有想通的一天,問題是在於你願不願意投入,或者說堅持下去。
廣義來講,我覺得藝術時刻指的是「藝術創作的源起與持續運作的過程」。而且各種藝術創作其實是互通的,只是使用的媒介各異而已。比如我曾寫過一篇〈傳統與創新:由中國文字的獨特結構,導向現代音樂的創作〉1,把中文的文字造型分成五大類,分別對應五種音響的典型。教作曲時,我也常用「轉化詩詞的意境」,讓學生比較容易開始,藉由詩詞的選擇、音樂的設計、意境的轉化這三個步驟來引導,讓他們有一個可以依循的方式。

我覺得一個好的作品應該具備三個條件:原創性、前瞻性與專業性。原創性就是與其它作品有別,有你自己的東西;前瞻性是引領風格,而不是模仿別人的;專業性則包含理性的技術養成和感性的音樂性本身。
就藝術時刻而言,我覺得每個曲子所面對的都不太一樣。但就個別作曲家來說,多多少少應該可以找得到一些自己的軌跡。譬如我從南管、北管裡學到了很多,如「單音的潤飾」等概念;我也覺得掌握樂器的性能非常重要,作曲家應該要去發掘樂器的可能,包含它的獨特性與它和其它樂器的共通性;王昌齡談詩的三個境界:物境、情境、意境,也給我很大的啟示,我常常以此來思考作品。我也曾將多年來發展的這些創作想法,寫成〈音響意境音樂創作的理念〉2,包含「意念的凝聚」、「樂想的擴充」、「精神的表徵」等三個部分。以上種種都是在創作之中,我會優先思考的問題。

作為一位資深作曲家及音樂推廣者,你如何看待申請公部門補助這件事?包含你在藝術大學任教多年的體察,你會給年輕創作者什麼提醒或建議?
以當年台灣的音樂生態環境,憑藉作曲家個人要去拓展新的音樂環境、促進國際音樂文化交流,力量非常有限。一個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遠,當我們有了一個協會以後,可以彼此合作,把大家的力量共同發揮出來,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國藝會1996年成立以後,提供了一個比較透明、專業的審核機制,一方面更符合國內外的時勢潮流,也讓藝文工作者增加了曝光,以及被肯定、鼓勵的機會。現代音樂協會也在這樣的補助支持下,完成了許多階段性任務。

目前已有年輕的創作者立志做專職的作曲家、靠寫曲子維生,這似乎意味著台灣的音樂生態環境已經往前邁進。我想以作曲家的三個階層,提供給年輕的作曲家共同勉勵:第一個階層是「學而用之」,如海納百川,用以「充實自我」,剛開始的時候,你什麼東西都學,學越多越好;第二個階段是「習而棄之」,或說「習而避之」,去蕪存菁,用以「檢驗自我」,這時候你就可以分辨得出來,這個是你想要的、那個是你不想要的,慢慢地像用篩子篩選出自己的;第三個階段則是「取而化之」,像是吃了豬肉要長肌肉,能夠把任何東西消化變成自己的養分,你就已經「超越自我」了。
我覺得一個作曲家,除了創作專業上的個人成就以外,不能有太多功利的心理,你能夠做到多少、回饋給這個社會多少,是更重要的。作曲是一生的志業或信仰,如果缺乏使命感,成就不了一個好的作曲家。
文化不是只有過去,其實我們可能還有一些未來,而那些未來,可能就是靠藝術工作辛辛苦苦一點一點累積起來的。
註1|潘皇龍,〈傳統與創新:由中國文字的獨特結構,導向現代音樂的創作〉,《現代音樂的焦點》,全音樂譜出版社,1983。頁153-163。
註2|潘皇龍,〈音響意境音樂創作的理念〉,《藝術評論》第6期,國立台北藝術大學,1995。頁117-136。